员工《社保转入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 2020-07-01 浏览: 0

办理原因

员工曾在异地缴纳过社保,现在深圳缴纳社保需将异地缴纳过的社保转入深圳


办理机构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理条件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并按规定在省社保局参保缴费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省社保局,且在广东省内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临时缴费账户除外);

4. 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非临时缴费账户除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办理户籍迁移的除外)。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最后参保地在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将省内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省社保局。


办理形式

1. 员工自助网上办理,流程可参考官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681000

2. 员工自助线下办理,流程可参考官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558324853442111681000

3. FESCO Adecco深圳公司代办,准备如下材料给到对应客服

 · 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结算申请表(如上官网下载)

 · 申请人身份证和深圳社保卡

 · 异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参保缴费凭证(养老凭证、医疗凭证)

 · 深圳本地四大银行卡或存折(社保卡是金融社保卡的员工无需提供)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告知书(对应客服提供)


办理期限

社保局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完成,须补充材料除外。异地环节、后续流程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 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电话 400 188 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