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户口迁移(集体户-在职员工)
发布日期: 2020-07-01 浏览: 0

办理条件:

1. 员工社保需在外企德科深圳(FESCO Adecco Shenzhen)缴纳。

2. 家庭所有成员在深圳无房产。(配偶本是我市其他集体户的除外)


申请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报表》

2. 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及迁入我司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印章(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3. 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因婚姻关系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需收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4. 如携带未能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关系的无需另外收取证明材料)。

5. 以下为我司为员工提供:

① 需到南山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人事服务大厅窗口领取我司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以下我司提供给员工签署:

① 集体户口服务协议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一份我司存档。


申请程序:

1. 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 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

公安机关预审核通过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登记。符合登记条件,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并填写《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请表》。


申请时限:

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核(预受理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转入补正程序的除外)通过,申报人收到微信告知后,携带资料预约前往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