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社保个人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 2020-07-01 浏览: 0

办理机构:

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或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办理类型及方式:

1、身份证号升位, 申报手机号,更改民族, 更改学历,更改用工形式,户籍类型变更属于个人非重要信息变更,可直接在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办结;

2、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性别,出生日期,个人身份,入深户时间、户籍变更属于个人重要信息变更,申报后若能联网核查成功则直接办结,否则需提交相关影像资料上传系统,经社保局后台审核办理,不能通过上述方式办结的,需持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 员工提供:

根据需变更项目内容提供相应依据材料

2. 单位提供:

① 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② 公司原因证明(因公司原因弄错的需提供)

③ 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办理时限:

每月19日前(含19日)申报的视为当月申报,19日后申报的视为次月申报, 具体依据社保系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