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养老账户转移至异地》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 2020-07-01 浏览: 0

办理条件:

参保人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已办理减员,不存在养老保险欠费。


办理方式:

持员工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自助终端机无法办理的,前往社保局经办窗口。


后续流程:

(1) 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2)转入地同意后,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3)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4)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