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异地户籍员工离职销户提取》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 2020-07-01 浏览: 0

办理机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条件

非深户籍职工,已经或即将离开深圳(已离职)到其他城市就业、缴存公积金,申请办理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业务,提取全部账户余额。


办理形式

1. 已经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职工,可选择微信、电话、在线或银行提取,具体可参看官网

http://gjj.sz.gov.cn/zdyw/fshxh/index.html

2. 未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职工,只能预约前往深圳七家归集银行(工行、建行、中行、中信、兴业、交通、招行)的任意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具体可参看官网

http://gjj.sz.gov.cn/zdyw/fshxh/index.html


办理期限

职工办理该提取业务之月起开始计算时间,此后停止缴纳深圳社保达三个月(包括申请月当月)的,公积金中心将把职工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职工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 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电话 400 188 9808